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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(第0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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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母亲看到民警上门,激动地拉着他们说:“警察同志,我家里七千元现金丢失了,家里就我们母女两人,我女儿需要这笔钱,这笔钱就是她偷的,还死不认账。我要求立案调查,让她好好长长记性!”

  民警问我案发时段在做什么。

  我如实回答:“今天早上,我和母亲吃完早饭后就去送外卖了,一直到晚上9点做完奶茶店的兼职才回来。”

  “那你中午吃饭那段时间呢?你没有回家吗?”其中一位警察问道。

  “没有,中午正是订单最多的时候,没有时间吃饭。我把订单高峰期送过后,在街边的小餐馆吃了一碗面,这是我的付款信息。”说着我便把消费记录拿给民警看。

  我想了想,又对民警道:“我晚上回来时,碰到隔壁的姚婆婆,姚婆婆对我说,今天下午我舅舅提了一口袋东西来过我家,当时家里没有人。”

  母亲听到我提到舅舅,一边骂一边就要扑过来打我。

  “你个小兔崽子到现在还要说谎,自己偷了家里的钱不承认,还要栽赃你的舅舅,你舅舅好心从乡下给你拿特产来,还拿错了是吧!你偷钱是因为自己没有挣够学费,你说说你舅舅拿我的钱干嘛。”

  “我说过我没偷钱,我已经办理了助学贷款,学费直接从贷款里扣除。”

  母亲仿佛听到了一个笑话,“我没给你签字,你怎么能办助学贷款。”

  “是爸和我一起办的,爸给我签的字。”

  民警看着情绪激动的母亲,其中一位民警将我和母亲隔开,对母亲说:“我们处理盗窃家庭财物行为,一般都是联合社区私下进行调节,通常不会立案调查。立案后不可撤销,会留下案底影响孩子的前途,你确定要立案吗?况且你也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证明是你女儿偷的钱。”

  母亲听到这话,态度坚决地对民警说:“要立,你们如果不立案调查,我就去投诉你们不按规章制度履行职责。”

  民警看着赤红着双眼的母亲,按照流程做好笔录,将一张立案回执单交给母亲,同时说:“现在撤案还来的及。”

  母亲坚决不肯撤案。

  我被警方传唤录口供,我将之前办理助学贷款的回执单,送外卖的订单记录以及在奶茶店工作的监控视频交给警方,这些证据表明我没有作案时间,很快就洗清嫌疑,但还是要配合后续调查。

  民警陪同我找到当时提到的姚婆婆,了解案发当天的情况,又调取了小区内部监控,发现当天中午,我舅舅吴勇曾独自来过家中,停留十几分钟。

  民警当即传唤舅舅,多次审讯后,舅舅从一开始的镇定自若,慢慢变得慌乱起来,最终松口承认那七千块钱是他拿的。

  民警拨通母亲电话,告知调查结果:“吴芳女士,案件已查清。钱是你弟弟偷走的,你女儿是被冤枉的。按照法律程序,我们将依法逮捕你弟弟吴勇,由于他盗窃金额较大,可能会面临一年有期徒刑监禁。”

  “怎么会这样?你们怎么能抓我弟弟”母亲慌乱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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