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飞本来想着跟大家打个招呼,以后就不写小说了。
别人都认为他是个灵魂性写手,实际他自己知道啊,自己不过是小说的搬运工。
其实一点成就感都没有。
不过把他打字速度练出来了,键盘都坏了几个。
如果是前世那种情况,如果有这个成绩的百分之一,他可以一天十八个小时坐在电脑前。
可是今生完全没那个必要啊。
结果,自己的那些粉丝太热情了,各种问题不断。
甚至,还让他写一部都市小说。
前世,他看过的都市小说不多,许多之看了前面一部分。
如果只写开头的话肯定没有问题。
还有许多都市小说,不过是打着都市幌子的玄幻,最后又去修仙去了。
因为,单纯的都市小说,单纯的赚钱很容易碰到天花板。
最多只是局限在地球上,而且很容易受到各种限制,一不小心就被404了。
宇宙异世却可以随便发挥,你想杀谁就杀谁。
都市却不能如此,甚至一些人的名字,一些真实名称都不能乱写,各种束手束脚。
当然,也有许多有才华的作者,人家是真心牛逼。
莫说一个地球了,就是一个城市、一个村庄,都可以写成一本书。
还写的有声有色,反正他不具备这种能力。
既然大家这么热情,他也不好让粉丝失望。
左思右想之下,想到了一本神作《校花的贴身高手》,而且非他莫属。
写这部小说他也有目的。
这部小说都特么快一万章了,是真的好长。
而且,开头写的真心不错,给大家打个底,谁愿意模仿都没关系。
大家不都在模仿吗,在模仿中进步,哪里那么多创新。
还不都是千篇一律。
《校花》这本书连载了好多年,都一直霸占销售榜的前几。
他心中清楚无比,只要开了头,大家肯定会要求他写下去。
反正,他只计划再写最后三部玄幻,留着这本都市,没事就更新两章。
也可以更新好多年了,可以为网站持续吸引许多流量。大家对于他的都市充满了期待。